vicky麻!!算你狠.被你陷害了.不過我這個怪人本來就很多怪癖了.
所以我就隨便舉5個例子好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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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戲規則如下:
被點到名的人要請做2件事
1.發出一篇文章寫出自己的五項怪癖
2.在點名5個好友逼對方也寫下五項怪癖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1.穿裙子絕對不露出膝蓋.
2.只要喝喜酒就要買一套新衣服.
3.睡覺沒有小夜燈就會做惡夢.
4.一個人吃東西就覺得食之無味.
5.沒有人在家就會把電燈通通打開.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我不想陷害你們.可是事到如今沒辦法了...你們就乖乖供出你們的5項怪癖吧...
![](http://pic.wretch.cc/icon/blog/smiley/msn/tounge_smile.gif)
1.jackmeimei
2.當我們同在一起之快樂狗日子
3.忍者日記
4.蛙蛙的心情日記本
我真的想不出來了.所以就饒了我吧!!4個已經很多了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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